女同av

您目前的位置: 女同av» 女同av园地» 学工动态» 【学工通知】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女同av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工通知】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女同av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财政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女同av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教财〔2020〕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女同av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北京市和女同av 的资助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女同av认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17级、2018级、2019级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生(含双培、外培)以及即将入学的2020级本专科新生;

  二、认定依据

  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女同av,可以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女同av。女同av 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女同av时,以民政等部门认定结果为基本依据,以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为参考依据。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认定:

  (一)民政、农业农村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京外扶贫办等部门管理的女同av群体,主要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女同av,低生活保障家庭女同av,特困供养女同av,孤儿,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对象及其子女,残疾女同av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低收入家庭女同av,低收入农户女同av等。

  (二)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

  1.家庭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地区因素。主要指生源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女同av 收费标准等情况。

  3.突发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4.消费因素。主要指女同av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5.其他。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三、划分资助档次

  除了有关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之外,按下列原则划分两等,一等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女同av,依据当年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二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女同av,依据当年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四、时间安排:

  (一)女同av申请及资料上传

  (1)8月31日至9月13日:老生自行登录女同av处网站,登录学工系统进行资料维护和证明上传。

  (2)9月19日至9月27日:新生自行登录女同av处网站,登录学工系统进行资料维护和证明上传。

  需要上传的资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女同av认定申请表》以及其他能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和证明,所有证明材料开具时间须在2020年内。在系统提交文件后还需将纸质版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交至博纳楼210门口指定柜子处。

    注:系统上传及提交纸质版后视为申请成功。

  (二)班级评议及女同av 初审

  9月14日至9月18日、9月27至9月30日:班级组织评议,各女同av 结合评议结果,审核女同av资料,在上述两个时间段内登录学工系统,分别对老生和新生符合条件的女同av进行申请审批和等级划分。

  (三)汇总表提交

  各女同av 从系统中导出汇总表,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至女同av处女同av资助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前部署。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女同av是做好女同av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要广泛宣传国家和女同av 资助政策,放假前通知女同av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二)健全机制,严格评审。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从严执行政策,从严规范程序,认真做好评审和公示。

  (三)完善举措,应助尽助。要通过深度辅导、访谈座谈、调查走访等多种方式了解女同av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保证应助尽助。工作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注重保护女同av隐私,维护女同av尊严,不能让女同av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四)加强引导,诚信申报。各院系要加强女同av诚信教育,对于不诚信申报,一经查实取消受助资格。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女同av动态数据库,定期通过访谈、电话、信件、走访等多种方式对女同av家庭情况进行复核,有条件的院系可利用假期对女同av家庭进行走访,提高认定的公正性、准确性。

  六、温馨提示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实行个人承诺,盖章可以省,诚信不能丢。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会被取消受助资格,留下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女同av资助管理中心

女同av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