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同av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女同av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和规定,经个人申请、女同av 初审,确定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女同av名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请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口头、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女同av 女同av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冯老师 83952271
女同av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