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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通知】关于2019年女同av走读申请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落实女同av 关于2019年女同av走读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当前女同av 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此次申请走读工作的主要对象是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2017级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2018级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其他年级女同av(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也可以申请;

对于因休学、出国交流等原因,不符合走读条件的女同av,不属于此次申请走读的范围。

二、工作时间

    2019年6月19日8:30—6月28日15:00,逾期不能办理。

三、工作安排与相关要求

    1.女同av下载并填写申请表。符合申请走读条件的女同av下载并打印本通知附件1,并认真阅读申请表相关内容,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征得家长亲笔签字同意。

本年度申请走读的女同av,女同av 免收其2019—2020学年住宿,同时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一次性为其发放10个月的交通补贴。2018年已经申请走读并领取补贴的在校生,2019年申请继续走读的,可再发放一年补贴。

女同av本人应持填写完整并经其及家长本人签字的走读申请表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到博纳楼210办公室找朱老师当面审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女同av办理走读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下午15:00,逾期不能继续办理。

    2.女同av 审批登记女同av走读申请。女同av 对女同av走读申请进行审批,审批时,女同av 将与办理走读手续的女同av本人见面,并与家长直接沟通,确保女同av本人及其家长充分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及需要配合的事项,同时告知未准予走读的女同av及其家长相关原因。

申请走读的女同av,本人居住地交通条件不便利,自身安全难以得到保障,不能保证按时出勤的或符合申请条件,但所填报申请信息不真实,不能与其父母取得直接联系的,女同av 不能批准其申请。

    3.准予办理走读手续女同av到所住楼宇管理组办理相关走读手续。经女同av 审批同意(签字盖章)走读的女同av,于6月19日至6月28日持本人走读申请表、女同av证(研究生证)到所住楼宇管理组办理退宿手续。走读后确有困难,需要重新回校住宿的女同av,女同av 将视情况给与安排。经安排再次住宿的女同av须按实际未走读月份交回剩余的走读补贴。

    4.去年已申请走读,今年继续走读的女同av须办理登记手续。在2018年6月份集中办理走读手续,并在补贴发放范围内的在校生今年继续走读的,须下载并填写继续走读申请表(附件2)。女同av本人应持填写完整并经女同av个人及家长本人签字的走读申请表找博纳楼210办公室朱老师当面审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女同av办理继续走读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下午15:00,逾期不能继续办理。

 

 

联系人:朱老师 83952271

 


 

后勤基建处   女同av处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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