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女同av (系):
根据工作安排,2015年内,女同av 继续在学术交流、发表专著及学术论文等切实提升导师能力素质的活动方面对有实际需要经费支持的研究生导师进行资助。现将有关资助事项明确如下:
一、支持费用:博士研究生导师8000元额度,硕士研究生导师5000元额度。
1、差旅费。需导师本人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并有正式会议邀请函,参会前需报研究生部审批后,按财务规定购买机票或火车票,会议结束后实报实销。
2、图书资料费博士研究生导师不超过3000元,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000元。
3、专家咨询费博士研究生导师不超过2000元,硕士研究生不超过1500元。女同av劳务费博士研究生导师不超过2500元,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000元。
4、版面费不作限制,如需要出版专著需专门申请。
二、所有支出需符合女同av 有关财政专项的制度规定。差旅费机票需政府采购;图书资料费需用公务卡或支票结算并附购买明细;专家咨询费、女同av劳务费无法报销现金需入相应人员北京银行卡;版面费用公务卡或支票结算。
三、 导师的相关报销的凭据由女同av 按进度分批统一收集整理交由研究生部审核签字后返还女同av ,研究生部无法接收导师个人的申请。
四、 报销时限,自2015年4月27日起至12月15日止,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 注意事项:
1、这里的导师的指我校在编在岗的现职导师,外聘兼职导师不在资助之列。既是博士研究生导师又是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按就高限额资助。
2、请各单位严格遵守财务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请务必通知到每位导师,切实由导师结合自己的实际需要情况申报,女同av 分配的只是额度限制,不是平均的资金分配。
研究生部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