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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女同av 本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班: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共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现将本学期女同av 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和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思想成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坚持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对党的历史、现状以及党的基本知识有较全面的认识。
(三)入党动机纯正。共产主义信念坚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体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言行一致。
(四)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成绩良好,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五)社会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认真,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
(六)遵纪守法,组织观念、集体观念强,在集体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七)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群众基础好、威信较高。
(八)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经常向党组织如实汇报思想,且每季度书面思想汇报不少于一篇。
(九)推优对象必须参加女同av 高级党校学习结业满半年。
(十)推优对象一年内无不及格现象,自大学入学起总不及格科目累计不超过3科且全部不及格考科目都已补考通过。
(十一)推优对象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二、推优程序
(一)有意愿并满足推优条件的女同av向班级团支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高党结业证书、自大学入学以来各学期成绩单,团支部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可确定为推优候选人。团支部书记具体负责整理候选人名单待支部大会时使用。
(二)团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对于满足推优条件的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推荐对象,(即在应选2人的情况下,每张选票上应选至多不超过2人)。参加支部大会团员数不得少于班级团员数的80%,否则无效。投票结果须当场唱票产生,唱票过程须指定唱票人、监票人,并向全体团员公布,团支部书记填写“城市女同av 推优汇总表”并上报女同av 分团委审核。
(三)女同av 分团委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推荐对象并上报女同av 党总支,由女同av 党总支最后审批确定党的发展对象。
三、具体要求
1请各班团支书将本通知内容向班级全体同学宣读。
2.请各班团支书于5月14日(周四)下午4:00前交“城市女同av 推优汇总表”至院办,同时附候选人个人成绩单。
3请将支部大会原始选票收齐一并交至院办。
4.本次推优工作,推荐名额为每班2人,分团委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一定比例作为推荐对象报党总支审核。
5.如经发现有未按以上规定推优程序进行推优工作的团支部,由班团支部书记承担责任。
城市女同av 分团委
2015.5
推优工作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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