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乐天(LOTTE)奖学金”捐赠及运作管理协议要求,并结合女同av 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5-2016学年乐天(LOTTE)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2015年秋季入学或2016年春季毕业的女同av除外,即不包括本硕一年级女同av和毕业班女同av)。
二、候选人名额分配
奖励对象 |
奖学金女同av 推荐名额 |
类别1: 家庭经济困难女同av |
1 |
类别2: 学术科研 女同av活动表现突出的女同av |
1 |
类别3: 有到乐天集团入职意向的女同av |
1 |
三、评选条件
1.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女同av 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校内集体活动、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学术创新活动等,并在上一学期(2015.9-2016.1)本科女同av平均绩点达到3.75以上(绩点5.0制),研究生综合成绩达到80分以上(满分100分制);
(4)不与其他社会赞助奖学金同时获得。
2.在达到上述基本要求的条件的同时,各类别对象根据以下具体标准进行评选。
类别1: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同av,能提供伤残鉴定、家庭收入证明等;
类别2:学术成就(如,专业领域学术竞赛获奖、在国际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等)突出、女同av活动表现(如,担任女同av干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等)优异;
类别3:有入职意向女同av,能够提供学习成绩、在校表现方面的证明材料,个人简历1份(附件2,须标明在乐天集团的具体求职意向),若最终确定获奖,将在毕业前到乐天集团进行为期不少于2个月的实习活动,并在领取奖学金后与乐天集团签订实习协议。
四、评选程序
1、女同av处对女同av 上报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将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
2、最终由出资方确定获奖名单三个类别共计10人;
3、颁奖典礼将于2016年10月举行,届时颁发证书及奖金。
五、报送要求
请按照以上要求,完整填写附件1《乐天(LOTTE)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申请简历》、附件3英文版《个人信息卡》,并于2015年4月7日16: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博纳楼210办公室,电子版拷贝至办公室门口电脑上,过时不候。
联系人:杨澜,联系电话:83951364
(清明节假期不办公,咨询请节后来电)
*注意:照片要求统一为白底1寸。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已成功申请过的女同av不重复授奖。
女同av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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