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顺利推进我校助学贷款工作,认真做好往年贷款及新增贷款女同av签约工作,女同av处特组织举办助学贷款签约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院系及时通知本院符合条件的女同av,在规定时间内出席仪式并提交相关材料,确保后续贷款发放等工作顺利进行。
一、贷款女同av分类
(一)老生续贷:2014年以前办理过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小额贷款协会助学贷款和学子阳光助学贷款),2015年仍然需要办理贷款的女同av;
(二)在校生新贷:以前未办理过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和学子阳光助学贷款),今年需要办理贷款的女同av。
二、签约时间及地点
(一)国家助学贷款新贷:11月19日下午13:30在慎思楼418教室
(二)国家助学贷款续贷:11月19日下午13:30在慎思楼416教室
(三)学子阳光新贷、续贷及小额贷款续贷:11月19日下午13:30在慎思楼414教室
三、材料提交
(一)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及续贷
2014年以前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今年仍需办理的同学以及2015年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北京生源提供:低保证明(《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之一的复印件(A4纸一份);
外地生源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1份)(证明中必须注明家庭经济困难),要求:必须加盖“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公章(居委会和村委会或单位的公章无效),且盖章的时间必须是申请年度内。经济困难证明必须是带红章的原件,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
(2)女同av本人亲笔书写的个人家庭情况说明(200字以上、A4纸);
(3)父亲和母亲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各1份,共2份)要求:身份证要正反两面都复印。若父亲和母亲或监护人无身份证,须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4)家庭户口簿复印件(A4纸),要求:户口簿各页全部复印,其中家庭地址页、父亲情况页、母亲情况页这三页必不可少,各复印在A4纸上(各1份);
(5)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黑白或彩色);
(6)女同av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7)女同av证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含有女同av姓名、班级、学号和本人照片页,共两页,各复印在A4纸上;
(8)《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下载网址如下:
//xsc.ntav.org/openinfo/newsdownindex?pid=839855&pcid=849100
(二)学子阳光助学贷款新贷
之前未办理过,2015年需要办理学子阳光助学贷款的同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1)女同av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女同av证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含有女同av姓名、班级、学号和本人照片页,共两页,各复印在A4纸上;
(3)借款女同av户籍所在地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学子阳光助学基金推荐表(首次申领用)下载地址://xsc.ntav.org/openinfo/newsdownindex?pid=839855&pcid=849100
(三)学子阳光助学贷款、小额贷款协会助学贷款续贷
2014年以前申请过,2015年仍需办理学子阳光助学贷款或小额贷款协会助学贷款女同av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女同av提取信用助学贷款推荐表;下载地址://xsc.ntav.org/openinfo/newsdownindex?pid=839855&pcid=849100
(2)借款女同av户籍所在地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由于政策修改,新增贷款同学的助贷额度有所调整,本专科生每人每年助学贷款额度上限提高为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助学贷款额度上限提高为12000元,在上述范围内,年度助学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学费及住宿费标准的总和;
(二)所有贷款所需材料缺一不可,如在表格中需要女同av 盖章的可在签约现场办理;
(三)出席签约仪式的同学请随身携带黑色签字笔。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女同av处。
联系人:何倩
联系电话:83952279
各类表格附件,请下载附件文件包查找。
女同av工作处
女同av资助中心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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