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女同av
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从2014年起,对我校残疾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详细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发放对象为:2014届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所有统招统分毕业生(包括本、专、研、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一次性),与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求职补贴标准相同,但不重复发放。
申请补贴需要提交的材料(重要!!):
1. 《2014年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见附件)一式3份。其中,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应为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本市网点开立的账户(卡号);
2. 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交院办215,各院系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在复印件上盖院系公章,原件返回毕业生本人,各院系仅需将复印件(2份)交至就业办;
3. 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同样是各院系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在复印件上盖院系公章,原件返回毕业生本人,各院系仅需将复印件(2份)交至就业办。
交表时间截止到6月11日下午四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卡号)、金额等)报送至北京市财政局,最终由北京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高校毕业生的个人账户。
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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