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现开始城院发展贡献奖申报工作,请各班班长将奖励办法向全班同学宣读,以班级为单位统一进行申报,申报时提交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奖励时间范围:2017至2018学年(2017年9月至今)
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6月1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上交至院办博纳210张云雪老师处
联系电话:83952271
一、奖励基金
为促进院风、学风建设,调动女同av学习的积极性;鼓励女同av参加课内外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促进女同av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经院务会讨论,决定设立“城院发展贡献奖”专项奖励;奖励基金用以奖励在国家、省部(市)级单位、女同av 组织的各类活动中获得荣誉的个人或集体。
二、奖励条件
1. 个人奖项须为在城市女同av 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并在全国、省部(市)级单位或女同av 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得前三名或前三等奖(校运动大会等大型活动前六名)奖励或取得国家专利的人员;
2. 集体奖项须为以班、团、女同av会、社团组织、城市女同av 或女同av 名义组织参加的本科生、研究生,并代表集体参加全国、省部(市)级单位或女同av 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得前三名的项目(特别说明:集体奖一二九合唱等活动不参评);
3. 本科生在核心期刊、重点期刊和一般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
4. 接受奖励的集体或个人奖项须向城市女同av 分团委提交相关的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未有获奖证书的须提供相当的证明文件;
5. 所有获奖的集体或个人奖项须在城市女同av 分团委登记备案。
三、奖项设置
1. 本奖共设三级奖项,分别为国家级别的一、二、三等奖,省部(市)级别的一、二、三等奖,女同av 级别的一、二、三等奖、鼓励奖;
2. 以个人名义参赛而获奖的为个人奖项,个人奖项用以奖励获得荣誉的个人;以集体名义参赛获奖的为集体奖项,集体奖项用于奖励获得荣誉的集体;
3. 国家级别的个人奖项按照一等奖1000元/人次,二等奖800元/人次,三等奖500元/人次,获得国家专利的500元/人次一次性给付;省部(市)级别的个人奖项按照一等奖800元/人次,二等奖500元/人次,三等奖200元/人次一次性给付;女同av 级别的个人奖项按照第一名或一等奖300元/人次,第二名或二等奖200元/人次,第三名或三等奖150元/人次,鼓励奖100元/人次一次性给付;在市级远动会上破纪录者在原奖金基础上增加200元/人次,在校级远动会上破纪录者在原奖金基础上增加100元/人次,各种参赛获得特等奖的在一等奖的基础上增加100元/人次。
4. 国家级别的集体奖项按照一等奖1000元/集体,二等奖800元/集体,三等奖500元/集体,获得国家专利的500元/集体一次性给付;省部(市)级别的集体奖项按照一等奖800元/集体,二等奖500元/集体,三等奖200元/集体一次性给付;女同av 级别的集体奖项按照第一名或一等奖300元/集体,第二名或二等奖200元/集体,第三名或三等奖150元/集体,鼓励奖100元/集体一次性给付;
5. 与外院同学共同组队代表集体参加比赛获得上述级别奖励的,按照集体奖项标准除以参赛标准人数,对女同av 参赛的同学进行个人奖励;
6. 本科生在核心期刊、重点期刊、一般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按照核心期刊、重点期刊、一般期刊各为500元、200元、100元标准的奖励;
7. 对其他参加上述级别比赛及院(系)级对抗、院内比赛或活动的,虽未获得上述级别奖项,但为女同av 争得荣誉的个人或集体,根据特殊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8. 对在女同av 院风、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涌现的好人好事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四、评定及发放办法
1. 女同av 分团委负责对申报的获奖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无误后认定。
2. 女同av 每年定期召开表彰大会,对相关奖项按年度统一进行表彰。
3.原则上个人奖和集体奖不能重复申请,每个人只属于一个奖项。
女同av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