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女同av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女同av-性交视频-国产无码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首经贸政发〔2017〕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我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的要求,结合女同av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构
女同av 成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推荐工作的实施。
二、工作原则
女同av 严格遵守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我校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推荐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信息公布
女同av 将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告知全体2022级本科生,并召开推免工作会进行答疑。
(二)女同av申请
符合推免资格的女同av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未按时提交书面申请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三)资格审核
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女同av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报名资格的女同av名单。
(四)鉴定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
1.女同av 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女同av 相关规定对申请推免资格女同av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组成员由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
2.女同av 组织有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的申请推免资格女同av进行公开答辩。答辩结果在女同av 网站公示5天。
3.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加分方可计入考评成绩计算。
4.申请推免资格女同av须对其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出现学术造假情况,将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其申请推免资格。
(五)核算考评成绩,确定综合排名
1.女同av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女同av按照考评成绩(考评成绩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90% + 思想品德成绩×10%+ 附加分)进行综合排名。
2.核算标准以我校教务处的相关规定为准。附加分分为奖励加分、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两项,附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3.考评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附加分成绩和思想品德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上述三项成绩均相同,按照科研和创新能力加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确定推免女同av名单
女同av 推免工作小组按分配的名额确定推免人选,推免女同av名单在女同av 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
四、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女同av 分配给女同av 的名额,对女同av 内所有已经提交推免报名材料并符合推免条件的女同av,不区分专业班级,依据考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分配。
五、递补规则
如申请推免资格的女同av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放弃,将按照考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时间安排
9月6日:女同av 公布推免通知,组织推免工作说明会;
9月8日上午11:00前:女同av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至博纳楼215房间李老师,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9月8日:女同av 审核报名材料,组织思想品德成绩评定;
9月9日:女同av 组织有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的申请推免资格女同av进行公开答辩;
9月10-11日:女同av 完成拟推荐工作并公示,将相应材料上报教务处。
七、公示及申诉渠道
女同av 推荐结果将在公示栏及女同av 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人:邬老师
电 话:83952270
八、附则
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女同av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 本方案如有未尽事项,以《女同av-性交视频-国产无码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首经贸政发〔2017〕33号)的规定及教务处最新通知要求为准。对于异议事项,由女同av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女同av
2025年9月6日